早上開車載老妹上班,
在新生南路上仁愛路口過紅燈前,按喇叭示警後超過左前方一台未打方向燈就要切入我車道的車.
就在紅綠燈口被該駕駛攔下來並拿球棒對著我敲著我車窗咆哮: X你X~你不是很行~(台客狀)
給我下來講,(對~就是電視上看到的那樣)
當然我哪會下車跟你講呀,我就在車上等你動手呀~? 看我沒反應,就悻悻然的走回車上~
綠燈一亮,超到我前面想逼車~沒關係我也讓你先插~反正讓你去表演~
我都有用手機把你的行徑及惡行惡狀照下來~(應該將來搞個行車記錄器了)
相信路口監視器應該也會有不錯的角度照到~重要幹道口呀.
回想一下現在這是怎樣? 原來車上放支球棒就能橫行無阻了呀~~
為了將來的行車安全~我決定待會來去舉發你~
有沒有大大剛好路過該路口的~早上8: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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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更新狀況:
謝謝各位關心,事情過了快4個月,終於收到地方法院判決書了,馬上來更新一下.
判決大意是說: 被告持球棒恐嚇原告,雖未造成原告人身及財產損失.
但恐嚇意圖明顯,已危害社會善良之風氣,但被告於法庭態度良好,且無其他前科,
雖未與原告達成和解,但念其深具悔意(有嗎? 當初還想反告我!!)
故處以被告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以上
我想有了這次的經驗,對於路上一些惡霸只要善用相關設備來舉証,
他們應該都會得到制裁~雖然罰得很輕.但至少我的目的有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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