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法律法條告訴我們
未成年朦朧未知,不知道對錯
等到18歲生日當天以後,他們才會突然恍然大悟說:哦,原來殺人放火是不對的呀!
到了這個時候才會願意以成年人對他們
原來法律認為在17歲又11個月30天23小時59分59秒以前,他們都是朦朧未知,年幼可欺的
政府也告訴我們,治安很好,老百姓只要乖乖等警察等法律,會給你我一個公道
能否問問立法諸公,你能接受頭七破案這種正義嗎?你要嗎?
如果給你選擇,你會選擇倒下去的是歹徒,還是你家人
歹勢,內文已經修正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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