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快到跨年了,跨年當天各縣市都卯起來比誰的藝人多、誰的場子大!看看新聞總是某某人唱3首歌200萬、某大咖是3首歌400萬!各地縣政府辦這些活動是有找廠商贊助還是用公帑啊?就算再怎麼大咖的藝人,不能凹一下嗎?不能激一下愛國心嗎?不能威脅一下嗎(查稅會小力一點)?還是別人的錢不是錢!
eyedoctor wrote:又快到跨年了,跨年當...(恕刪) 以前都會碰風 說到 尾牙接了多少場 入袋多少錢 但一到了5月報稅季節都低調的跟什麼一樣表演收入 只是一個 法律文字遊戲 個人所得都是該死
jackual0612 wrote:以前都會碰風 說到 尾牙接了多少場 入袋多少錢 但一到了5月報稅季節都低調的跟什麼一樣 ...(恕刪) 越是高調說自己每年能夠接多少場的尾牙活動,越是能顯現自己有多少身價以及自己有多受歡迎,這就是藝人啊 ~~~不過拿到口袋的錢,要他們再拿出來,從人性面來說,就跟要自己的命差不多,所以繳稅時當然要低調一點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