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hur0224 wrote:電子業已經先一步傳出...(恕刪) 除非條件真的很好,不然誰要自己主動離職,如果算下來,優離跟資遣拿到的差不會太多,不如等著被資遣,最大的差別是在於,資遣可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優離可是沒有的。
不會吧,我朋友之前在彩晶高雄廠,後來整個廠房收起來,資遣費給的還不錯,領班以上幹部有被諮詢是否願意到祖國。我朋友有小孩,所以沒有過去,現在賣雞排。不過,彩晶的螢幕的確是有點糟,比起奇美、友達,不是那麼的優。
firefox829 wrote:很合理阿...之前不給放無薪假,只好直接裁員或優離阿~這不是員工自己要的嗎?怪誰? 又再比爛了...為什麼台灣都已經要101年去了這樣長的時間中,就業環境卻越來越擺爛非要在無薪假跟裁員中選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