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剛到一間公司上班,
今天要和兩位同事一起到供應商拿物料,共三個人
(一位是資深的員工,下稱A、另一位是和我同期一樣菜的新人,下稱B)
由A駕駛箱型車,
在途中,A未注意路邊貨車的距離(無人、停車熄火狀態),造成兩台車的後照鏡互撞,
那輛貨車的後照鏡破了。
我們車上的人都嚇了一跳,
A說:XX,沒注意到他停這麼出來! (隨後並無停車理會,繼續開走)
我們兩個菜鳥也沒多說什麼。
他肇事逃逸了,雖然無人傷亡並不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
約過了500~700公尺,隨後對方車主開著另一台車追了上來,將我們攔停。
一陣國罵後,對方車主抄下車牌說道:你撞到我的後照鏡就這樣跑了,這樣對嗎,我會去報警
A答說:我跟你講,我們要去載貨,你電話給我,我忙完了跟你處理。
事後20分鐘。載完貨之後,A回到事故發生處,並報警。
然後開始做筆錄、測量。
一名資深警察無奈地問A:啊就只是一片鏡子破了,賠一賠就好了,是有多少錢?
(我猜他心中OS應該是:這種鳥事你們自己處理就好了叫什麼警察)
然後警察也詢問我和B,當時的事發情形。
當時B是坐在副駕駛座,警察詢問後斥罵他:
「你很清楚事情發生,為什麼放任司機落跑,我跟你講!你也有責任。」
後來,對方業主趕來了解,隨即大罵說:
「你知道我貨車因為後照鏡破裂,無法出貨造成我多大損失嗎?我跟你講,你要負責。」
這一點感覺是要"站洞"(台語),不過A真的當初擺明就是想落跑一走了之,於是他也沒說什麼。
就這樣,本來是一件幾百塊~一千塊可以解決的事情弄成這樣


A應該還會收到行政罰緩1000~3000。
而在副駕駛座的B真的會有什麼責任嗎


那後座的我呢

A是否真的會被民事求償貨車無法出貨的損失嗎,持續觀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