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不少腳踏車騎士以為「腳踏車視同路人」,但腳踏車在交通法規中屬於「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針對闖紅燈、行駛或穿越快車道、逆向行駛的腳踏車騎士開罰,可罰三百元到六百元。每天不管是騎車.開車上路的時候,總是會看到腳踏車違規的行為,有時真覺得他們很隨興,不去在乎其餘用路人的安全,也都把交通法規當屁一樣的看待,等出了事的時候才又來叫說要國賠什麼的,不是對自行車族有敵意,而是這種情況真的每天都在馬路上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