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1/14日收到龍潭派出所偵查隊的通知書,說於11/25日要去做筆錄...罪名:妨礙名譽...實在是想不起來在哪裡有得罪到人,而且我是住在高雄...於這一兩年也都沒有北上桃園,最北是台北,在來就是新竹,所以推論可能是在這裡有發言失當,不知道有哪位版友也有於近日內收到的!!照片已上傳,可否請這方面的專家替我解答一下!!!感激不盡!!已打電話過去確認,是說在遊樂區的回文造成對方的不舒服...但我找了半天...還是找不到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