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地下財務規畫師詐貸再倒閉 銀行被削2億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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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有一個疑問了,
債務人在倒弊前跟銀行借錢,
可是,公司倒弊了
那,銀行不是還有辦法跟債務人要到錢嗎?
像是凍結資產、強制執行,

而且,債務人,倒弊後,欠錢~
被列入強制執行後,不就戶頭不能有錢
那,之後他怎麼生活阿?
騙來的那些錢,又要放去哪??

疑問ing中
2011-11-15 10:30 發佈

低調憲 wrote:
那,銀行不是還有辦法跟債務人要到錢嗎?


簡單回覆你,原則上銀行可以發動假扣押,扣押債務人及其保證人名下的動產及不動產。


但新聞所指的是瀕臨倒閉的公司利用假財報獲取營運資金。


多數瀕臨倒閉的公司,所欠缺的是營運資金,並非真的要讓公司倒閉,所以才會利用假財報跟銀行貸款。


假扣押只能針對債務人名下的動產不動產做扣押,若是債務人是領現金又不存入銀行,基本上是沒輒。
就疑問

他貸的那些錢,沒入銀行的話,要放在家裡長蟲????


就銀行方而言,銀行也不是全損失,他還是可以從其他管到要到債權人的錢吧?

就債務人而言,他還不起錢,借那麼多,不就要背債一輩子??
人頭戶


低調憲 wrote: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連...(恕刪)

marrisawang wrote:
人頭戶...(恕刪)


+1

這是最常用的手法....
公司組織是個法人,算是有獨立人格,債務只能就公司財產做執行標的,不能向股東財產執行,除非是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

一般來說向銀行借錢,銀行大多會要求董事負連帶保證責任,此時就可以向董事追債,像這類惡意要倒帳的,董事也大都是人頭名下並無財產。

但要注意除了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之外,獨資合夥商號,也都是負無限連帶清償責任,銀行就可以向他們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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