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古云..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自古以來用了多少假藉之意,安了多少不必要的罪名在一般人身上
從什麼時候開始,騎機車沒戴安全帽演變成警察瘋狂追逐的對象?
WRC都要戴全罩式安全帽還有穿安全防護衣,為什麼汽車上高速公路時速破百就不用戴安全帽
為什麼不用..
我想公部門的人會引用的理由是,假設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還有道路平整的正常條件下..這樣就根本不會出現事故,沒有事故哪來傷亡,又事故是不能假設的而且我們認為每個用路人不會故意不去遵守交通規則
【 現在據瞭解立法院又通過重機明年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
那算什麼呢
汽車前後座都要繫安全帶,那機車呢?前後座都要戴安全帽
那如果角色互換呢..汽車前後座戴安全帽不用繫安全帶..機車前後座繫安全帶不用戴安全帽
汽車沒繫安全帶發生車禍會被拋出車外造成重大傷亡,而機車的人會飛到哪裡去
那汽車跟機車在同樣的速度下哪一個..人會被拋最遠
所以呢,很多牽強的藉故充其量只是個笑話..其用意就是要罰你的錢要你乖乖聽話而已
最後看,出車禍哪一個死的不是頭戴安全帽或身繫安全帶的
不過我想最可惡的應該是政府收這些罰金,但卻沒有一毛錢補助給身繫安全帶和頭戴安全帽而亡的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