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也排除部分因作業需求,需維持引擎怠速的車種,如吊車、救濟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工程車、教練車、殘障用特製車、郵車、灑水車、垃圾車、清掃車、水肥車、囚車、殯儀館運靈車及經交通部核定車輛。每每高官路過,都必須等各10~30分鐘,難道這也要熄火將車子停在十字路口嗎?唉~真的是不知人間疾苦!
獅王動力 wrote:草案也排除部分因作業...(恕刪) 預告 會發生車輛熄火後無法發動問題 造成交通更亂! ooxx 我的電瓶沒電 剛剛是另一台車給我過電!讓我去保養廠換電瓶勒! 好不容易才發動可以挨到保養廠 ! 這筆帳要算誰的勒
獅王動力 wrote:草案也排除部分因作業...(恕刪) 我倒是很納悶~~就是有些車主晚上路邊臨停的時候 就是喜歡開著大燈偏偏現在很多車子都是HID 都超亮的走在路上遠遠的 眼睛就已經被照到受不了請問~~~這樣真的有比較屌嗎????有點公德心好嗎
jason88 wrote:一堆白癡官員他們到底...(恕刪) 就是這群白癡把台灣搞爛了高雄大寮88道路下,有個 190秒的紅燈高雄左營的華榮路跟蓮潭會館平交道, 火車來時至少都要停個5分鐘高雄崗山有個超過120秒的5叉路高雄的路算大了,還搞成這樣, 更不用說路小的台北基隆,台南更不用說了.我要是警察每天都到這些地方去開單就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