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新聞 http://udn.com/NEWS/LIFE/LIF1/6699582.shtml 後,我很生氣。
所以我前往高公局網站去投訴局長信箱 http://www.freeway.gov.tw/POM/POMailBoxInfo.aspx
=======================================================================
報載民眾到便利商店辦理eTag 加值需要收取五元手續費。
又,民眾若於便利商店補交過路費,便利商店要收取每一筆過路費八元(我兩年前是這個價錢,現在不知道是否還是八元)。
根據 http://udn.com/NEWS/LIFE/LIF1/6699582.shtml 報載,遠通電收表示「手續費全數為超商收取費用」
但是,我必須反對這種無恥、霸凌民眾的的回應。
1. 我們在便利商店加值悠遊卡,也無須額外繳交手續費,因為悠遊卡公司吸收的手續費用。民眾在便利商點購買回數票時,便利商店也沒有收取額外手續費。因此遠通電收也必須有義務吸收這手續費成本。
對於民眾因eTag/ETC感應失敗,導致民眾在便利商店補繳費用時,便利商店針對每筆過路費要收取八元手續費用,我也要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為什麼是我們民眾該付這手續費?
1. 我去便利商店繳,是因為你遠通直營店太少,害得我只好去便利商店補繳,為何要我多付八元的手續費?這不合理啊。你遠通電收有辦法就多增設直營店面,要不就必須要吸收這八元手續費。
2. 感應失敗是你遠通電收機器、儀器爛,為何要我負擔這八元手續費?你遠通電收的設備爛,害我得多花時間去補繳費用,理當應該是我要懲罰你遠通電收,結果現在是我民眾要負擔這手續費,是怎樣?算是懲罰我們駕駛人嗎?如果便利商店要收這手續費,應該是你遠通電收自己要吸收這手續費,怎可以要求駕駛人去付這不合理的、土匪般的手續費用?!
否則,你遠通電收講個合理理由,看看為什麼是我該付這手續費用?
你高公局拿的是人民納稅錢,你沒幫著人民權益,反倒是跟遠通電收蛇鼠一窩、狼狽為奸、豺狼虎豹地,幫著遠通電收一起霸凌駕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