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發生運鈔車搶案!台灣保全公司3名保全員,在新光大樓地下停車場護送鈔票時,2名埋伏歹徒出現用滅火器攻擊,企圖搶劫車內6300萬現金,幸好3名保全員奮力抵抗,才沒讓歹徒得逞,警方循線追查,才發現其中一名歹徒,竟然是離職保全人員,之前就曾經監守自盜入獄服刑。戴著安全帽。頭低低的。這名男子是離職的保全人員。因為熟悉保全公司作業。竟然慫恿朋友。一起搶劫運鈔車。當時他們兩個人。開著這台黑色轎車。來到台灣保全桃園分公司的。地下停車場。鎖定這輛運鈔車。埋伏在一旁。等3名保全人員。帶著現金袋。準備裝上運鈔車時。兩人就衝上前。拿著滅火器攻擊保全人員。將兩袋現金總共300萬。一把搶了過來。歹徒一不做二不休。還想把運鈔車上的6000萬現金。通通搬光。結果3名保全人員。奮勇反擊。雙方扭打成一團。兩名歹徒打不過。只好躲回車上。警方趕到現場。將兩人制。脫下面罩壓倒在地上。三名保全人員護鈔成功。但是也全都受了傷。被滅火器嗆傷。。。不只被嗆傷。身上也掛了彩。幸好車上總共6300萬現金。一毛錢都沒少。全部追了回來。
警方應該要明察,因為疑點太多了:
1 兩名歹徒戴的是滅火器?不是槍?玩具槍也比滅火器強。
2 看到了三名保全員的話,兩名歹徒還這麼勇敢?沒考慮人家是專業的?自己是業餘的?
3 拿到了6300萬要怎麼樣?被人看見何監視器大街小巷扛回車上?
法官應該判輕這兩個人,自我感覺良好,有夠自不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