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在領失業給付的請注意
因為是我親身經歷,有領失業給付的人因該都知道,每個月都要到就業中心做認定一次,爾我認定日期是11月4日,但我11月1日找到工作上班,11月1日加入勞保,10月份沒工作,勞保局說10月只能領一半,因為10月要到11月4日才能認定,爾我1日就加入勞保因此沒認定也就沒做審核差幾天就可全領
例如可領30000卻領15000 差多少自己算........
因此如果非常需要另一半失業給付金的人或家庭需要這一點錢生活的人,記得一定要在認定後一天才能加入勞保
對了好像 10月的失業給付還要等工作滿3個月才能再申請鼓勵就業金貼 等多久自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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