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男友最近車子與人擦撞,他想問以下問題,因為他打字慢所以我幫他上來發問:
在Y字形交叉路口(指南路二段跟政大一街交叉口)看見右側無車,於是放慢速度跟對向大貨車交會於路中央,會車完畢後,我車起步前行,遭到Y字形右側計程車從後方擦撞到我的車右前方保險桿,我車保險桿外翻,對方的車左側車門則有擦撞痕跡,警方當時拍下現場事故照片,然後因為我這邊認為是對方擦撞過來,因此要求警方送交通鑑定時,需調閱路口
監視器影片一起交給交通大隊判決中心,但是今天判決結果出來,初步判定是我輸
(上面分析肇事原因:支線道車不讓幹道車先行、涉嫌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但是我去詢問,發現警員根本沒附上監視器影片,可是事發原因是對方來撞我車,請問各位
1.這樣真的是我的錯嗎?
2.現在警方有保留影片,只是沒有到交通大隊,該如何申請補上影片或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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