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牽扯的親戚較多,所以跑了一趟台中法院詢問需要準備的資料,
結果我準備好後去送件,結果又跟我說缺了一些文件,叫我再補好資料後再去送件,
那時我就有說我第一次來時,你們並沒有說要這些資料,
好吧!那請詳細跟我說到底要那些資料,哪些地方須簽名蓋章,
問完後,因為擔心下次來又說資料不完整,所以又去了另外一個櫃台問,問的很詳細,
之後搞搞弄弄,終於把資料收集好,然後去送件時我還有再請收件人員幫我看看這樣對不對,
有沒有寫錯或沒蓋到章,或缺資料,結果跟我說都沒問題,
然後今天收到一封法院通知,上面說還缺XX資料!!!
頓時心裡超級無敵不爽到極點!打電話去問說有什麼管道可以投訴,
竟然跟我說沒有、不知道,E04E04E04!!!
心中猛的浮現仿間常會聽到一句話:死公務人員!!
就是因為素質低、專業差、服務態度不好!
並非指全部公務人員都這樣,但是人民會有這樣的觀感,
也是因為公務人員自己把名聲打壞掉不是嘛!
最後如果有人知道如何去反應此事(例如哪個管道?哪個部門?)請告知小弟,
我覺得有必要去客訴,不然那些公務員只會領納稅人的錢,辦事卻是這樣辦的,
這樣台灣哪能進步?哪能改變公務員在一般大眾心裡的印象?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