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雖然真真假假,但是也不遑是議題辯證的好管道,許多網友學富五車,反而讓事實的呈現更多元,而且我覺得網友到也不是很盲目,也不會隨便就人肉搜尋,除非真的是觸犯眾怒
媒體因為資本化早就喪失道德防線,有錢想報什麼就是什麼金主萬歲,網路反而成為正義的最後防線,也不知道這些受歐洲白毛分子荼毒的人權學者在想什麼?逼迫台灣定什麼人權議定書,馬地!搞得台灣像個鬼島,這次個資法修正一看就知道是急就章,國外都沒管這麼多,台灣卻像30公分被切掉29.999公分連跟屌都看不出來,這樣的箝制言論自由就能成為高尚的人權國家?
人蒐我是覺得還是得適可而止,因為我有朋友就曾遇過這件事~~
重點在於被人蒐得對象也有人權~~
現在重點在於有些個資根本不能透露,把人家的住家或公司地址與電話都公開出來,因為這個部份就有很大的問題了~~等同會造成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上的威脅,因此才會把人肉搜索列入個資法的修正之內。
但個資法好像是告訴乃論
king2000 wrote:
網路雖然真真假假,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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