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光放無薪假,勞委會:未通報。 那就是違法?!

政府規定要通報無薪假,那億光沒通報。
那政府該怎麼處罰?
再不做,沒有人可以作了。

這樣星期幾要抵制?!
2011-10-27 20: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委會
ETC罰了嗎?

別逗了

changS2 wrote:
政府規定要通報無薪假...(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政府有在挺 一定視而不見~~~~~~~~~~~~

changS2 wrote:
政府規定要通報無薪假...(恕刪)

下個月才休,明天報備就好了
反正是報備制,又不是報准制
勞委會很有技巧的把責任推到勞方身上
"無薪假是必需要勞資雙方達成共識才算的!!"

如果我是億光老總
就叫下面員工簽切結書,說同意公司放無薪假,不然你就沒工作!!!
然後我就可以和勞委會說勞資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同意放無薪假了!!
勞委會:未通報。 那就是違法?!

然後咧???

讓億光挺兩天就過去?還是意思意思罰個小錢就容許億光正大光明推行無新假???
違法?
罰款好像是2~30萬而已
比起無薪假省下來的錢,根本不痛不癢吧
嗯,勞基法的規定是2 ~ 30 萬,而且好像只能罰一次,所以最多"重罰" 30萬


記得htc過勞死的時候不是也是"重罰"三萬多而已。

罰則太輕,又不一定會罰,企業說不定連罰金都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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