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子女的現金贈與(當年度未超過220萬元),要列入每年五月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嗎? 贈與未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免稅額的時候,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嗎?

父母給子女的現金贈與(當年度未超過220萬元),要列入每年五月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嗎?

贈與未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免稅額的時候,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嗎?


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 台北市是指當地國稅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嗎?
2011-10-26 23:17 發佈

supertaiwan wrote:
父母給子女的現金贈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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