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跟我老婆在街上拾獲一錢包裡面有1101元老實說 本來想說就直接就放到自己的錢包裡我覺得因該沒人會在意自己掉1000還要 大方周章找 還報警但是 老婆說這搞不好是很窮的人僅剩的財產 搞不好他會一直找在老婆的堅持下 我們還是把它交給警察局 (六月後沒人認領 我們也會捐出去)雖然老師都教我們但我還是想問大家~~妳們撿到100元 或500 1000 會如何處置??同樣反問你(妳)遺失多少錢以上 才會尋求警察幫忙(報警)??
even1110 wrote:某日跟我老婆在街上拾...(恕刪) 我前幾天問小朋友撿到東西有沒有交到警察局或是學務處小朋友竟然幾乎都A起來花如果是遺失證件一定會報案通常錢會遺失都是跟證件放一起所以不管多少錢只要掉了皮包都會報案我都教育小朋友撿到錢要交到派出所除了遺失的人會著急另外被監視器錄到沒有交去派出所就變成侵占
補證件確實超麻煩 自己住北部不小心整個皮包不見還要請假回南部補辦證件一天跑完戶政事務所 麻煩監理站又離家裡很遠 更麻煩健保卡還因為趕時間只能線上申辦..所以遺失證件快點送到警察具或通知失主來領取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