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八月初於門市申請android套裝課程(內含兩門課)與oracle資料庫課程(內含三門課)分期貸款共11萬8千多元 因巨匠每門課程時間不同 有些半年一年開一次 因而想退費 8月底已上android套課內的一門課程 所剩還有四門課程未報名且未上課(巨匠課程因不連續 時間依開課為準 開課前才能報名) 門市專員告知:
退費為11萬多元-已上的課共3萬多元=7萬多元
7萬多元僅能退與五成=3萬5千多元
3萬五千多元還需扣除贈品費用 僅能實拿1萬多元
本人告知不合於消保法 因本人上課時數未達全部三分之一 且後續課程也尚未報名 也沒有七日試聽(鑑賞)等消保法基本規定之權益 門市專員回答:巨匠計算方式已上課之初為準 若已有上過課 僅能退五成 且這兩項套課須合在一起計算 且合約書皆已消保發規定訂之 因本人事先查詢過桃園消保法條 得知此事並不合法 門市不給予溝通 本人只好徵求法律保護
本人分析為兩大塊:
第一:若以兩門套課內的5門課程來算計 本人僅上過一門 並無超過總數隻三分之一 未達不可退費之規定 當初若能計算出一個價格 那是否退費也應照當初報名之價格辦理 僅領不到1成 本人認為不合乎法律
第二:若已套課計算 android套課本人已上了一門(共兩門)已超過三分之一
雖不可退費 但可保留上第二門之權益 而oracle資料庫套課 因本人沒報名也沒上課 應允已全額退費
業者僅退一成不到 等於本人沒上到課 卻還須繳交將近10萬給業者 若已以上兩項分析來說 皆不合於法律 網路與新聞此類問題層出不窮 希望業者能給予消費者一個好的交代 因此人需要尋求法律途徑拿回消費者應有之權利
已在消保會線上申訴程序中了 分為第一訴-告知業者於期限內改善
第二訴-消保官出面協調
老實說 我已經跟業者協調過了= = 死就只退一萬多 桃園八德這位劉茂群議員真的超讚 我們並不相識
只是在他部落格上看到有人陳情他必定回覆與幫忙 對於我們這些不懂法律的公民來說 請議員並不是為了陣仗 純粹只是因為需要法律協助 不希望民眾永遠被業者欺負 議員秘書希望我直接到政府申請上訴 因為線上申請有兩個流程 第一流程走完才能請消保官協調 議員秘書認為今天業者已經講明 也不必還要等個7~10天讓公文寄到他們手中 調解不成在去上訴 多了這個步驟沒意義 直接人去縣政府上訴將較好 議員也說明可以陪同 真是個好議員:D 今天打1950去查詢上訴進度 他們認為還是給予業者處理時間 我也同意了 我本意本來就沒有要為難誰 只是要拿到自己應有的權益罷了
好笑的是 消保會網站 竟然拿先前民眾與巨匠的退費紛爭來提醒消費者
忘了在哪了 不然馬上貼給01的網友 看到在補
在這與01的朋友分享 希望要去那些短期補習班的網友們 請三思阿!!!!!!!!!!!!!!!!!!!
上網查查就知道這類案件有多少了 我想消保官都已經處理到想翻桌了吧


t21520520 wrote:
本人於八月初於門市申請android套裝課程(內含兩門課)與oracle資料庫課程(內含三門課)分期貸款共11萬8千多元 因巨匠每門課程時間不同 有些半年一年開一次 因而想退費 8月底已上android套課內的一門課程 所剩還有四門課程未報名且未上課(巨匠課程因不連續 時間依開課為準 開課前才能報名) 門市專員告知:
退費為11萬多元-已上的課共3萬多元=7萬多元
7萬多元僅能退與五成=3萬5千多元
3萬五千多元還需扣除贈品費用 僅能實拿1萬多元
本人告知不合於消保法 因本人上課時數未達全部三分之一 且後續課程也尚未報名 也沒有七日試聽(鑑賞)等消保法基本規定之權益 門市專員回答:巨匠計算方式已上課之初為準 若已有上過課 僅能退五成 且這兩項套課須合在一起計算 且合約書皆已消保發規定訂之 因本人事先查詢過桃園消保法條 得知此事並不合法 門市不給予溝通 本人只好徵求法律保護
本人分析為兩大塊:
第一:若以兩門套課內的5門課程來算計 本人僅上過一門 並無超過總數隻三分之一 未達不可退費之規定 當初若能計算出一個價格 那是否退費也應照當初報名之價格辦理 僅領不到1成 本人認為不合乎法律
第二:若已套課計算 android套課本人已上了一門(共兩門)已超過三分之一
雖不可退費 但可保留上第二門之權益 而oracle資料庫套課 因本人沒報名也沒上課 應允已全額退費
業者僅退一成不到 等於本人沒上到課 卻還須繳交將近10萬給業者 若已以上兩項分析來說 皆不合於法律 網路與新聞此類問題層出不窮 希望業者能給予消費者一個好的交代 因此人需要尋求法律途徑拿回消費者應有之權利
已在消保會線上申訴程序中了 分為第一訴-告知業者於期限內改善
第二訴-消保官出面協調
老實說 我已經跟業者協調過了= = 死就只退一萬多 桃園八德這位劉茂群議員真的超讚 我們並不相識
只是在他部落格上看到有人陳情他必定回覆與幫忙 對於我們這些不懂法律的公民來說 請議員並不是為了陣仗 純粹只是因為需要法律協助 不希望民眾永遠被業者欺負 議員秘書希望我直接到政府申請上訴 因為線上申請有兩個流程 第一流程走完才能請消保官協調 議員秘書認為今天業者已經講明 也不必還要等個7~10天讓公文寄到他們手中 調解不成在去上訴 多了這個步驟沒意義 直接人去縣政府上訴將較好 議員也說明可以陪同 真是個好議員:D 今天打1950去查詢上訴進度 他們認為還是給予業者處理時間 我也同意了 我本意本來就沒有要為難誰 只是要拿到自己應有的權益罷了
好笑的是 消保會網站 竟然拿先前民眾與巨匠的退費紛爭來提醒消費者
忘了在哪了 不然馬上貼給01的網友 看到在補
在這與01的朋友分享 希望要去那些短期補習班的網友們 請三思阿!!!!!!!!!!!!!!!!!!!
上網查查就知道這類案件有多少了 我想消保官都已經處理到想翻桌了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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