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去台金質店,因為保固標籤已經掉了,(實際上也已經過保)
所以金質店告訴我,不能幫我送聯強,只能幫我送原廠維修,
想說好吧!既然已經過保標籤又掉了,乾脆送原廠修,
金質店告訴我要先收$300的運費(由原廠收走),然後跟我說原廠維修收費會跟我報價,
就這樣收了300的運費送修去了,
今天收到金質店打來的電話:[原廠說你的耳機因為標籤掉了判定為過保,所以不能修理,看你要不要貼1300換一個新的!?我是建議你來我們這邊買別的,我可以算你便宜一點,因為你那摺疊式的很容易壞。]
後來我想想不太對,就算是過保我也可以付錢修理啊!?
剛剛我就上網要找台灣MOTOROLA電話,但是找不到,
於是我打電話過去金質店,他跟我說原廠認為你修理接近1000不如貼1300換個新的,
我跟他要原廠電話,他跟我說不對外公布...
我的問題是:
1.我應該可以跟他要送修紀錄吧!?我根本不知道他有沒有幫我送修
2.有說過保固不能付錢維修的事嗎?還要你貼錢換新的?就算是過保固不能維修原廠在收件時是否就要能判斷不維修,而不是收去看了保固標籤掉了再跟消費者講說不能維修而跟你多收了300塊!(尤其是他要我去他那邊買更令人不爽)
3.客服不對外公布?那這樣有問題找誰問??
麻煩知道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