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日前問我,他車險將到期,有沒有建議哪家產保公司比較好?
我問他,跟同一家續保就好啦!
結果他跟我說了想換另一家產保公司的原因.
同事原本是保蘇x世公司的車險,今年中在下班途中於十字路口遭車側撞,
無人員受傷.
事後申請出險,蘇x世公司的業務員到警局觀看筆錄及現場圖後研判判對方肇責7成,
同事肇責3成,
但對方只有保強制險,他的保險公司不介入財損的部份,
所以事後的一切事宜,包括摧蘇x世公司的業務員到警局查比錄
以及與對方說明肇責研判結果還有橋賠償問題,其中甚至遇到蘇x世公司的業務員
休假但手機關機找不到人的情況,
最後全是同事自己與對方協調!
我想請教的是,辦理出險後,保險公司是不是應該負起代位求償的責任,
完全代表客戶向對方行使賠償協調事宜呢?
這個業務員是否太差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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