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警花隨便找個男的都打的過,重新發文,不含政治性議題

剛po文就被管哥或管妹認為包含政治性議題...

延續上個討論串,回覆一下有回覆的網友
我不認為一個有受過完整訓練的霹靂警花(或其他任職於軍警消職位的女性)
雖說她們在第一線體力負荷量大
但再怎麼說她們也是受過完整訓練有合格的
如果聘用的無受過訓或受訓不合格的人員,再來質疑才是合理的吧
再說,女性人員受的了這些訓練的算是少數,所以強的也只有少數
如果很多的話,那何必區分為兩性

另外呢,要跟歹徒拼鬥,應該是要有一個不怕受傷殉職的膽識,不管男女都一樣

2011-10-08 11: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花 議題

ElliBanks wrote:
剛po文就被管哥或管...(恕刪)


你以為 管妹會放過你嗎
錯了
應該是一個不怕被告傷害的執勤人員、不怕被議員叫去議會罰站的長官。
一個受過完整訓練的執勤人員要把一個沒受過訓練的人打趴太簡單了。
重點是台灣的司法執勤人員被台灣的民主欺壓太久了,沒人願意用強硬手段逮捕現行犯。


十幾年前維安特勤隊首次去台中駐點支援時(當時發生震驚社會的廣三SOGO槍擊案),
遇到飆車族是直接開車甩尾在他們面前,抓下來打到爸爸媽媽去警局都認不出來,
中華夜市旁邊的民眾紛紛起立鼓掌。
現在這樣做大概會以不適任被趕出維安特勤隊加上署長公開道歉吧。
406 wrote:
十幾年前維安特勤隊首次去台中駐點支援時...,
遇到飆車族是直接開車甩尾在他們面前,抓下來打到爸爸媽媽去警局都認不出來,
...(恕刪)


如果可以這樣做的話.那誰敢飆車啊
有這樣的嚇阻力量.大家才不敢亂來

台灣是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的啊
差別有夠大

至於霹靂警花應該不至於那麼肉吧..這我可不想試

不過警政署是否要給她們多點執勤的機會..也才知道實際戰力如何
也才知道是不是她們對有些任務比較無法勝任

霹靂警花應該要像NCIS影集中那位以色列的莫薩德聯絡官兼NCIS探員,
雖然劇中她常打不贏發慓的海陸戰鬥人員...

sunnymoon wrote:
如果可以這樣做的話....(恕刪)


當時的社會風氣之下是可以這樣做,我當時認識其中一個這樣做的人,
以前台中市的飆車族一次出動都是50輛摩托車以上,2-3輛警車最多攔的下10輛機車
製造大概將近20個飆車族傷者.........

martin5630 wrote:
你以為 管妹會放過你...(恕刪)

再不行的話,就要被關30天了耶


406 wrote:
錯了
應該是一個不怕...(恕刪)

這就跟霹靂警花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現今社會關說造就而成的現象
開槍射擊歹徒受傷,家屬就開記者會質疑執法過當
一切都是"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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