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內就要達到-強人所難的年終考核...

我朋友在某個遊戲公司作事

昨天公司寄了一封信

要她們達到一些強人所難的條件...要在一個月內達到...

並說明此事就是年終考核...未達最低標準就從考績中扣分...

朋友是說可能是用這種方法趕人走...以考績未達需求叫你走人...

就不用付你年終獎金也不用付資遣費...

我是建議他去勞工局問問這樣是否違反勞基法

看看有沒有辦法檢舉還是讓勞工局去"關切"一下...

但是我朋友說怕檢舉的話萬一被老闆知道是誰檢舉的....

那可能被辭掉不說還會影響到以後找工作...

去檢舉似乎是要具名檢舉...但可要求保密

但是我朋友還是會怕怕的...萬一老闆有特殊管道可取得資料...........Orz...


各位可以給點建議嗎...?

PS:那封信並不是公文格式,而且只用E-MAIL寄給他的主管,由主管公佈給她們...但是有影印一份...
2006-11-21 22: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強人 考核
建議先請你朋友靜觀其變, 先做好老闆要求的事項; 如果最後真如預料公司想以此方式資遣, 再向
勞工局申訴, 絕對有效。

因為自己的朋友(3年資歷)去年12月突被辭退, 且以未達公司績效目標, 無遣散費; 後向勞工局申訴, 領了近6個月資遣費(3(年資)+2(年終獎金)+1(資遣金))。

ps: 如果資歷不深, 建議儘量放下身段將工作做好, 除了完成公司交待職務外, 同時也培養自身本質學能, 當然也要維護自己權益啦, 希望你的朋友不會需要與勞工局連絡!

看來這問題大家沒什麼興趣=~=

先謝謝樓上的大大的回答

我朋友說他這個新的考核內容是"完全"無關乎原本的工作內容以及工作範圍...

在這邊不能說的太明白,

感覺上有點像在麥當勞做櫃檯結帳結果年終前一個月被要求吃掉一萬個漢堡,還要寫個市場分析來當作年終考核...

這個比喻....囧a....希望大家看的懂...(汗)

他的資歷是不深,進公司是沒有多久...

但是基本上她的工作都完全沒什麼出錯,如果因為這種奇怪的要求而被解雇心理會非常不是滋味...

那個要求似乎是等於要變相免費加班才有可能達到...(而且對公司也完全不會有什麼幫助...)

目前是陷入兩難...

不過只是想問問有沒有大大有這方面的經驗,去勞工局檢舉真的有保障嗎?

會不會檢舉不成...反而把自己害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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