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5排無法接受,太靠近螢幕不舒服。
豐腴票務小姐:真的沒辦法,(看著我胸前的小孩)先生你有帶小孩喔??
我:對阿。
豐腴票務小姐:這部電影是輔導級的,依據新聞局規定我不能讓你進場!!
我:...請問一下我剛剛不是有買到票了嗎??也告知售票員,你們不是已經賣我票了嗎?
豐腴票務小姐:不好意思,新聞局規定輔導級幼童不能觀看。
我:那為什麼剛剛要賣我票??我等了這麼久浪費這麼多時間,你現在才跟我說不、能、進、場,那我剛剛進去驗票的是鬼遮眼是嗎??
此時一名應該為幹部男子跳出來說:...依據新聞局規定...(就是那一套),為了補償你我們願意退票,並且招待你看一場免費電影,你可以選擇23點五月天電影或明早09點凸槌特派員。
我(心裡已經怒了):2部我都沒興趣(純粹個人喜好,請勿筆戰),你這不是擺明耍我?我因為你們疏失要求換座位,你現在用帶小孩來含扣我,既然你票已經撕了驗完票,我現在進場,你找警察抓我啊!!
幹部男子:不好意思,這是我們的疏失,我會懲除員工進行再教育。
我:我要你處罰員工幹嘛???我只要看電影啊~~~~

幹部男子:依據新聞局.............
我:算了算了,你把票退給我,我不看了!!
事情就是這樣,沒圖沒真相,所以是否相信各位看倌自由心證。如果京站威秀對我言論有意見我也樂於接受提告。
嬰兒不能進入電影院是我常識不足,我接受,但售票員跟驗票員在販售票卷及驗證時為何不制止??
到我需要換座位時才用這種理由含扣??
幹部很有致歉誠意,但23時賣的電影看完已經過24時屬於深夜,依據兒福法深夜是不能讓小孩在外逗留的,即便是父母陪同也一樣,容留場所會連帶受罰。既然威秀這麼喜歡引用法律命令,這算什麼?? 你懲處或開除員工也不是我需要的,我只是看電影

所以這個服務到底是好還是壞,我真的不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