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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車禍賠償的事心煩

略掉下方我只是想請問...有沒有人有相關的案例針對精神賠償該怎麼去衡量比較妥當呢?我們不是要獅子開口,只是今天傷到的是頭部,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



日期:8/13 - 18:00

地點:校門口(路名"xx街",所以沒有所謂快車道,大小車都在同一線道上),無紅綠燈。

媽媽騎腳踏車在校門口前由直行要左轉進巷子,當時有注意後方沒有來車,所以慢慢靠近2車道中間,因為是在校門口前,所以那區塊是"禁止臨時停車線",這時候後方有一個未滿20歲黃毛小鬼騎著他的歐都邁從後面(校門口前本來就應該要減速)硬生生從我媽後面撞下去,還滑行了一段距離,我媽從這時候倒地不起,整個人昏過去,對方在撞上去那瞬間是滑出去坐在地上,不到5秒時間他已經起身而且把他的機車牽起來停好(關於這點我非常不高興),這樣的過程我們不會覺得全都是對方的錯。


當下送急診頭部有傷口縫了好像是4針,左肩跟手肘都有一片擦傷流血,頭部傷口血也一直流,然後在急診室觀察,差不多前後過了2小時我媽才醒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被撞了,後來小鬼的爸爸來了,一來竟然跟我爸搭肩握手,我超傻眼,然後他兒子也有外傷吧,所以他也在醫院待一下下,後來說先好好養傷他們強制險會會賠償就離開了。
我們當下做了電腦斷層等報告結果沒有血塊,x光也沒事但是該部位還是很痛,因為沒有病房我們在急診待到隔天14號中午離開,媽媽身體很虛,還一直吐,回家到了16號還是頭很痛,完全沒辦法睡,吐的狀況一直沒停,後來轉診到長庚又做了一次電腦斷層,發現有小血塊住院了10天,住院當天對方爸爸有打電話來說要來家裡看媽媽,我們告知當時狀況還有必須住院觀察,結果他們等到差不多過一禮拜快出院才來醫院看媽媽,帶了一盒雞精,沒有壓驚紅包,沒有先補貼醫藥費,從頭到尾都沒有聽到肇事本人半句應該說的話。

到了9月中,爸爸媽媽在警察局跟對方談和解,可能是數字談不攏,對方有點激動說不然他兒子給我們撞等字眼,還說他如果沒撞到我媽就會撞到前面的人,還說我媽媽有在做義工心地應該很善良,也說他們很有誠意都有打x次電話關心,講了一堆廢話就是談不攏,還說要告就去告。

我想幫爸爸媽媽重新擬定一個數字,但是我沒有方向精神賠償怎麼抓,除了強制險會理賠的以外,其他後續等不知道多少才是合理,不過我媽媽受傷後,確實全部亂了我們家裡的步調,請假帶他回診,半夜要在身邊照顧她也不能睡好,上洗手間洗澡都需要有人攙扶,每天下班趕回家煮飯,媽媽就連出院了回到家還是沒辦法睡,整整快一個月他幾乎每天只睡2-3小時然後就痛醒睡不好,假日哪都不能去,總之她的傷勢讓他很痛苦了一段時間,對方好像是擺攤作夜市生意,從事發到今天快2個月,前後差不多只打來3通電話吧!和解談不攏後,他們就在也沒打電話來了...

有沒有人有相關的案例針對精神賠償該怎麼去衡量比較妥當呢?我們不是要獅子開口,只是今天傷到的是頭部,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謝謝你耐心看完,感謝

2011-10-07 16: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賠償
sandralu wrote:
地點:校門口(路名"xx街",所以沒有所謂快車道,大小車都在同一線道上),無紅綠燈。

媽媽騎腳踏車在校門口前由直行要左轉進巷子,當時有注意後方沒有來車,所以慢慢靠近2車道中間,因為是在校門口前,所以那區塊是"禁止臨時停車線",這時候後方有一個未滿20歲黃毛小鬼騎著他的歐都邁從後面(校門口前本來就應該要減速)硬生生從我媽後面撞下去,還滑行了一段距離,我媽從這時候倒地不起,整個人昏過去,對方在撞上去那瞬間是滑出去坐在地上,不到5秒時間他已經起身而且把他的機車牽起來停好(關於這點我非常不高興),這樣的過程我們不會覺得全都是對方的錯。


當下送急診頭部有傷口縫了好像是4針,左肩跟手肘都有一片擦傷流血,頭部傷口血也一直流,然後在急診室觀察,差不多前後過了2小時我媽才醒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被撞了,後來小鬼的爸爸來了,一來竟然跟我爸搭肩握手,我超傻眼,然後他兒子也有外傷吧,所以他也在醫院待一下下,後來說先好好養傷他們強制險會會賠償就離開了。
我們當下做了電腦斷層等報告結果沒有血塊,x光也沒事但是該部位還是很痛,因為沒有病房我們在急診待到隔天14號中午離開,媽媽身體很虛,還一直吐,回家到了16號還是頭很痛,完全沒辦法睡,吐的狀況一直沒停,後來轉診到長庚又做了一次電腦斷層,發現有小血塊住院了10天,住院當天對方爸爸有打電話來說要來家裡看媽媽,我們告知當時狀況還有必須住院觀察,結果他們等到差不多過一禮拜快出院才來醫院看媽媽,帶了一盒雞精,沒有壓驚紅包,沒有先補貼醫藥費,從頭到尾都沒有聽到肇事本人半句應該說的話。

到了9月中,爸爸媽媽在警察局跟對方談和解,可能是數字談不攏,對方有點激動說不然他兒子給我們撞等字眼,還說他如果沒撞到我媽就會撞到前面的人,還說我媽媽有在做義工心地應該很善良,也說他們很有誠意都有打x次電話關心,講了一堆廢話就是談不攏,還說要告就去告。

我想幫爸爸媽媽重新擬定一個數字,但是我沒有方向精神賠償怎麼抓,除了強制險會理賠的以外,其他後續等不知道多少才是合理,不過我媽媽受傷後,確實全部亂了我們家裡的步調,請假帶他回診,半夜要再身邊照顧他也不能睡好,上洗手間洗澡都需要有人陪,每天下班趕回家煮飯,媽媽就連出院了回到家還是沒辦法睡,整整快一個月他幾乎每天只睡2-3小時然後就痛醒睡不好,假日哪都不能去,總之他的傷勢讓他很痛苦了一段時間,對方好像是擺攤作夜市生意,從事發到今天快2個月,前後差不多只打來3通電話吧!和解談不攏後,他們就在也沒打電話來了...

有沒有人有相關的案例針對精神賠償該怎麼去衡量比較妥當呢?我們不是要獅子開口,只是今天傷到的是頭部,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謝謝你耐心看完,感謝


醫療的部分保留所有醫療支出單據
精神賠償的部分有點難界定
個人建議能拿單據or證明的儘量拿 (例如請假多久,趕下班回家搭的小黃收據之類的)
其他真的就得看審理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sandralu wrote:
略掉下方我只是想請問...有沒有人有相關的案例針對精神賠償該怎麼去衡量比較妥當呢?我們不是要獅子開口,只是今天傷到的是頭部,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



日期:8/13 - 18:00

地點:校門口(路名"xx街",所以沒有所謂快車道,大小車都在同一線道上),無紅綠燈。

媽媽騎腳踏車在校門口前由直行要左轉進巷子,當時有注意後方沒有來車,所以慢慢靠近2車道中間,因為是在校門口前,所以那區塊是"禁止臨時停車線",這時候後方有一個未滿20歲黃毛小鬼騎著他的歐都邁從後面(校門口前本來就應該要減速)硬生生從我媽後面撞下去,還滑行了一段距離,我媽從這時候倒地不起,整個人昏過去,對方在撞上去那瞬間是滑出去坐在地上,不到5秒時間他已經起身而且把他的機車牽起來停好(關於這點我非常不高興),這樣的過程我們不會覺得全都是對方的錯。


當下送急診頭部有傷口縫了好像是4針,左肩跟手肘都有一片擦傷流血,頭部傷口血也一直流,然後在急診室觀察,差不多前後過了2小時我媽才醒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被撞了,後來小鬼的爸爸來了,一來竟然跟我爸搭肩握手,我超傻眼,然後他兒子也有外傷吧,所以他也在醫院待一下下,後來說先好好養傷他們強制險會會賠償就離開了。
我們當下做了電腦斷層等報告結果沒有血塊,x光也沒事但是該部位還是很痛,因為沒有病房我們在急診待到隔天14號中午離開,媽媽身體很虛,還一直吐,回家到了16號還是頭很痛,完全沒辦法睡,吐的狀況一直沒停,後來轉診到長庚又做了一次電腦斷層,發現有小血塊住院了10天,住院當天對方爸爸有打電話來說要來家裡看媽媽,我們告知當時狀況還有必須住院觀察,結果他們等到差不多過一禮拜快出院才來醫院看媽媽,帶了一盒雞精,沒有壓驚紅包,沒有先補貼醫藥費,從頭到尾都沒有聽到肇事本人半句應該說的話。

到了9月中,爸爸媽媽在警察局跟對方談和解,可能是數字談不攏,對方有點激動說不然他兒子給我們撞等字眼,還說他如果沒撞到我媽就會撞到前面的人,還說我媽媽有在做義工心地應該很善良,也說他們很有誠意都有打x次電話關心,講了一堆廢話就是談不攏,還說要告就去告。

我想幫爸爸媽媽重新擬定一個數字,但是我沒有方向精神賠償怎麼抓,除了強制險會理賠的以外,其他後續等不知道多少才是合理,不過我媽媽受傷後,確實全部亂了我們家裡的步調,請假帶他回診,半夜要再身邊照顧他也不能睡好,上洗手間洗澡都需要有人陪,每天下班趕回家煮飯,媽媽就連出院了回到家還是沒辦法睡,整整快一個月他幾乎每天只睡2-3小時然後就痛醒睡不好,假日哪都不能去,總之他的傷勢讓他很痛苦了一段時間,對方好像是擺攤作夜市生意,從事發到今天快2個月,前後差不多只打來3通電話吧!和解談不攏後,他們就在也沒打電話來了...

有沒有人有相關的案例針對精神賠償該怎麼去衡量比較妥當呢?我們不是要獅子開口,只是今天傷到的是頭部,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謝謝你耐心看完,感謝


閱!是個妹的頭像耶!
留給想表現的人提出意見!
就直接傷害告訴吧~ , 就用刑事併民事 , 以刑逼民~~~

不然說那樣多也沒用 , 從後方撞上來就是輸面大摟

wishleakage wrote:
就直接傷害告訴吧~ ...(恕刪)


+1
如果不怕打官司的麻煩的話,
以刑逼民是最好的方法,
因為
1.對方移動過車禍現場
2.後車撞前車
3.令堂受傷

就用過失傷害來逼他們和解吧....

看來這樓會很熱鬧(看了內文感覺有點單方說法)

sandralu wrote:
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

樓會往哪偏這就是關鍵了
雖然很多青少年騎車真的是 ... 可惡。
但是今天依你所述,你所指的「未滿20歲黃毛小鬼」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倒是你媽媽違反了交通規則,其實也是讓人害怕的 ...

你如果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來說
第一二五條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但行駛
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右側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
進行左轉。
六、在設有交通島劃分行車方向或快慢車道之道路行駛,不得左轉。

自行車在交通規則中是慢車的一種。

你所述
「媽媽騎腳踏車在校門口前由直行要左轉進巷子,當時有注意後方沒有來車,所以慢慢靠近2車道中間...」

再說,如果校門口應減速慢行,那也差不多都是禁止變換車道的地帶
如此能理所當然的「慢慢靠近2車道中間」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這是公開資訊,你不妨認真看一下你母親真的守法了?

沒有敵意,只是提醒你,注意到自己正在做什麼了嗎?

違法的一方,說「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

其實你們應向人賠罪及賠償修車費用吧?
你能拿出誠意向人賠罪嗎?



es_mato wrote:
雖然很多青少年騎車真...(恕刪)



要求之前要先確定你們沒有違規
不然送上法院對方也是可以告妳們過失傷害
假如違規在先
對方無肇責可能就要換妳們頭痛了
因為對方也是有受傷的
我想可能看一下影片會比較清楚...
我們一定也不全對,但是對方從後方撞上來不也代表他跟我媽騎著同一條路線,而且他車速真的很快阿....

黃毛小鬼只是我太生氣的形容詞
回頭去看一下你母親違反了幾條交通規則

而且你自己說的是事實嗎?
「當時有注意後方沒有來車,所以慢慢靠近2車道中間」
看了一下影片,你母親兩秒鐘就由外側衝到內側了
而且沒有任何的手勢或行為表示要向內側靠。
.. 慢車可以出現在內側嗎?
影片可以證明你母親違反多項交通規則。

如果要說對方車速過快,是不是可以提出超速的證明?



駕駛人基本的立場是,大家都是守法的,而現在誰違規造成事故?
因為圖中腳踏車二的違規,造成後方機車被圍困,無法閃躲。(黑道尋仇不也常用此方式)

腳踏車二如果要說後方機車太快,
反問腳踏車二為何不守法的跟在腳踏車一後方呢?
為何不兩段式左轉,要跨越車道?
因為腳踏車二的駕駛不守法,而造成這事故
對未滿20歲的青少年而言,在心靈上是有相當大的傷害
腳踏車二的駕駛應提供對方精神賠償,及心靈傷害重建之費用

對方也許還沒有意識到,誰是真正的受害者,提出了賠價金額,
有人還不滿足,要更進一步的精神賠償、誠意跟合理的數目
也許對方真找上了律師來談,豬羊就變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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