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8/13 - 18:00
地點:校門口(路名"xx街",所以沒有所謂快車道,大小車都在同一線道上),無紅綠燈。
媽媽騎腳踏車在校門口前由直行要左轉進巷子,當時有注意後方沒有來車,所以慢慢靠近2車道中間,因為是在校門口前,所以那區塊是"禁止臨時停車線",這時候後方有一個未滿20歲黃毛小鬼騎著他的歐都邁從後面(校門口前本來就應該要減速)硬生生從我媽後面撞下去,還滑行了一段距離,我媽從這時候倒地不起,整個人昏過去,對方在撞上去那瞬間是滑出去坐在地上,不到5秒時間他已經起身而且把他的機車牽起來停好(關於這點我非常不高興),這樣的過程我們不會覺得全都是對方的錯。
當下送急診頭部有傷口縫了好像是4針,左肩跟手肘都有一片擦傷流血,頭部傷口血也一直流,然後在急診室觀察,差不多前後過了2小時我媽才醒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被撞了,後來小鬼的爸爸來了,一來竟然跟我爸搭肩握手,我超傻眼,然後他兒子也有外傷吧,所以他也在醫院待一下下,後來說先好好養傷他們強制險會會賠償就離開了。
我們當下做了電腦斷層等報告結果沒有血塊,x光也沒事但是該部位還是很痛,因為沒有病房我們在急診待到隔天14號中午離開,媽媽身體很虛,還一直吐,回家到了16號還是頭很痛,完全沒辦法睡,吐的狀況一直沒停,後來轉診到長庚又做了一次電腦斷層,發現有小血塊住院了10天,住院當天對方爸爸有打電話來說要來家裡看媽媽,我們告知當時狀況還有必須住院觀察,結果他們等到差不多過一禮拜快出院才來醫院看媽媽,帶了一盒雞精,沒有壓驚紅包,沒有先補貼醫藥費,從頭到尾都沒有聽到肇事本人半句應該說的話。
到了9月中,爸爸媽媽在警察局跟對方談和解,可能是數字談不攏,對方有點激動說不然他兒子給我們撞等字眼,還說他如果沒撞到我媽就會撞到前面的人,還說我媽媽有在做義工心地應該很善良,也說他們很有誠意都有打x次電話關心,講了一堆廢話就是談不攏,還說要告就去告。
我想幫爸爸媽媽重新擬定一個數字,但是我沒有方向精神賠償怎麼抓,除了強制險會理賠的以外,其他後續等不知道多少才是合理,不過我媽媽受傷後,確實全部亂了我們家裡的步調,請假帶他回診,半夜要在身邊照顧她也不能睡好,上洗手間洗澡都需要有人攙扶,每天下班趕回家煮飯,媽媽就連出院了回到家還是沒辦法睡,整整快一個月他幾乎每天只睡2-3小時然後就痛醒睡不好,假日哪都不能去,總之她的傷勢讓他很痛苦了一段時間,對方好像是擺攤作夜市生意,從事發到今天快2個月,前後差不多只打來3通電話吧!和解談不攏後,他們就在也沒打電話來了...
有沒有人有相關的案例針對精神賠償該怎麼去衡量比較妥當呢?我們不是要獅子開口,只是今天傷到的是頭部,我們想要一個誠意跟合理的數目,謝謝你耐心看完,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