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家那麻有愛心,
就不該罰錢...應該發揮愛心到底,
強制餵食者收養該流浪動物並植入晶片,
並另訂一條隨意丟棄豢養動物者罰10萬!!
真正的愛心是要持續的,不是嘴砲愛心,
隨意餵養卻沒能力真正處理流浪動物問題,
只會打打嘴砲自認為自己很高尚????
只是為博美名,想展示自己的愛心,偶爾餵一下流浪動物,
請問能解決這些動物繼續流浪嗎??
請問若這些流浪動物攻擊小朋友,這樣有比較好嗎??
罰餵食者錢解決不了問題,
既然餵食者自認為自己愛心很大,
就立法強制餵食者收養,不從再罰錢10萬!!
無法解決事情只會假人道的一群人最令人作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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