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鑽法律漏洞的人絕對找得到漏洞,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下限......我可以幫樓主設想幾種狀況1.請人幫忙發動後自己再上去開2.十幾年的老車無法安裝3.酒側系統價格轉嫁給消費者引起民怨,立委立院阻擋(可能性低)4.酒側系統商機龐大,立委爭搶與財團合作吞食大餅.........其實最根本的辦法不是在源頭而是在取締只要抓到酒駕的員警嘉獎一次且駕駛人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酒駕肇事的除駕駛人外 陪同喝酒的所有人負連帶責任因酒駕肇事傷人者需全額賠償受害者所有損失因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 一律依「蓄意殺人」判死刑我就不相信還有誰有膽子酒駕!
取一瓢 wrote:既然酒測器是電子式....(恕刪) 只是分享個實際案例~美國對於嚴重的酒駕者會載車上裝設酒經感測,必須通過機器的測試車子才能啟動。我朋友的狀況即使連續開車幾個小時,每一段開車時間過後酒測機器都會主動通知停車,再進行酒測~在管束期間所有酒測值都會傳到車輛管理局紀錄,到時候在法院依此紀錄撤銷或繼續執行酒測或者是開罰吊照。有人會說那請別人幫忙吹好了~我只能說,事情有憨人想得那麼簡單,還需要警察幹嘛?希望台灣還是可以加強查緝,加重酒駕罰則!
1.請人幫忙發動後自己再上去開發動者附連帶責任,誰敢幫他發??2.十幾年的老車無法安裝應該可以吧,十幾年的老車也有行車電腦.3.酒側系統價格轉嫁給消費者引起民怨,立委立院阻擋(可能性低)昨天買一台行車紀錄器,XX購物台買的.才1,920.........總比酒駕罰單便宜許多4.酒側系統商機龐大,立委爭搶與財團合作吞食大餅就是這樣才推得動夜野鴞 wrote:很難吧....只有...(恕刪) knight9135 wrote:道高一尺,魔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