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說這球鞋也沒吃進肚裡或造成傷害死人 , 台灣一天到晚賣藥賣減肥產品還有吃死人紀錄 , 罰金從幾千到幾萬 , 數十萬少之又少 , 從民國有法律開罰到建國百年不知道有沒有總共加起來罰超過七千萬 ,法院和立法院這些作秀達人到底拿了多少 , 可以保障這些廠商 , 不然死都不修法立法 , 只罰個幾千塊幾萬塊幾十萬 , 就好像蚊子叮大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