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國有地屏東 牡丹灣Villa 部分建築非法占用國有土地 認為承租人已和國有財產局達成和解,並承諾拆屋還地,所以裁定不起訴。悠活麗緻經營團隊表示 會依法拆除=> 所以 , 以後 只要達成和解就暫時免拆 .那如果到時沒拆 ?
andy2000a wrote:占用國有地屏東 牡丹...(恕刪) 那就要繼續追蹤下去囉 ...如果業主自行拆 , 是可以由業主自行負擔拆除費用 ..如果國有財產局拆 ... 會不會拆除費要用全民買單 ..??這不分我就不太清楚了
andy2000a wrote:占用國有地屏東 牡丹...(恕刪) 占用國有地、水利地大多可以承租不拆屋還地。除非該地有規劃,或是地下有其他建構物使用。才須拆屋還地。台灣許多建商建案都會把水利會的地納入使用空間賣給不知情鄉民然後等到被水利會查到才推說不知情。依法還是得繳納租金,不然就得拆屋還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