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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賠償事宜

小弟目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前年派到中國工作,去年九月調派回台,結果今年九月公司租的宿舍,因退租押金被房東扣留,公司要求先前有住宿的人員都要分擔押金的損失部分,這部分小弟無法理解,去年九月離開返台時,就已經有請同住的主管檢查房間跟公司所屬的物品後才離開返台,到今天回到台灣總公司也都過了一年,可是到今天卻突然說先前公司租給台幹的宿舍有汙損,因此押金被房東扣留不退還,因此要求先前有住過的台幹都要分擔,關於這點小弟覺得很不合理,若當時有房間有所破損應該就可以知會,為什麼要等到都回台一年後才說,而離開之前也都有請主管去檢查,就算當下沒有發覺問提,那一周到一個月內都應該會發現問題點,而不是都一年後才說先前有這樣的問題,況且這一年中我在台灣已經沒有居住在那邊,公司憑什麼要求要我賠償呢?這部分還請版上大大可否幫忙解惑,或是小弟應該如何做較好?感恩
2011-09-30 0: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賠償事宜

rainring wrote:
小弟目前在一家公司上...(恕刪)

你可以不賠阿
要賠請公司舉證

king2000 wrote:
你可以不賠阿要賠請公...(恕刪)


說了啊!公司反而要我自己提出證據說我離開時候沒有破壞的照片,當時我離開時候就有請主管去檢查後才離開,話都是公司說的,現在公司打死就是要凹我,所以這邊才請各位坂大給點意見。
rainring wrote:
說了啊!公司反而要我...(恕刪)
球再丟回公司,即使有問題也該是當時陪同主管疏失。

taualues wrote:
球再丟回公司,即使有...(恕刪)



官官相護,這點我也提出了,大主管就是不管,說什麼有住過就要負責,坦白說一個月就領這麼點薪水,最無法讓人接受的是都回來一年了,才說有這樣問題,要求要賠償,真的覺得很瞎,不知道這樣可否跟勞委會申訴呢?
既然公司敢要求版大賠償,它手中就一定要有證劇才行
就像我們控告某件事時,一定要有物證,人證之類的證明,才會成立
單出張嘴是不行的

如果這間公司仍然持續騷擾
那簡單,記得多錄幾次音,對話中要有明確的要求對方提出證據相關說詞
如果這間公司在對談中仍然提不出證明

可以反告他"妨擬名譽"
rainring wrote:
小弟目前在一家公司上...(恕刪)

不用浪費時間。
勞委會電話打下去。
自己花錢找律師。

現在很多公司都是這樣,沒看到律師之前,態度都很強硬。

看到律師之後,突然就低頭道歉了。「其實都是誤會」「應該是我們自己搞錯了」


公司就是賭你不想上法院。
把公司名字說出來
很快就可以解決了

rainring wrote:
小弟目前在一家公司上...(恕刪)


之前去國外念書 住宿第一件事就是拿相機拍全部 留下證據

gameheven wrote:
不用浪費時間。勞委會...(恕刪)


已經跟公司主管回應不法接受賠償,若公司從薪資扣除,我會請勞委會仲介,結果公司主管反而說我在威脅公司,真的很無力....

另外不知道這件事情,是我理虧嗎?
不知道各位大大的看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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