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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通過性侵兒童化學去勢了,台灣也快跟進吧

南韓通過性侵兒童化學去勢了,台灣也快跟進吧
不過我支持只要性侵就去勢,不要區分性侵兒童或成年人
2011-09-29 15:11 發佈
讚成(性侵67次才判9年~性侵殺人也不會死刑~乾脆去勢這樣讓他們爽~知道痛也好)
總比放出來又有手又有鳥好
凸一.一凸 wrote:
南韓通過性侵兒童化學...(恕刪)

凸一.一凸 wrote:
南韓通過性侵兒童化學...(恕刪)


這個較真可以快速執行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凸一.一凸 wrote:
南韓通過性侵兒童化學...(恕刪)



鬼島 不知什麼時候酒駕 才能直接去關!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好吧...勉強同意用化學的方式.

趕快通過吧!!


其實我覺得物理的比較好....

不是刀起刀落窩!!

那樣太沒人道....也沒有給強姦犯人權

成本很低...只要幾條橡皮筋...綁起來..過一陣子..就OK了

至於尿尿.. 免費先提供插管尿袋..

請給我錢
贊成!
層面應擴大,希望立委能看到這樣的議題。
雖然說這是不錯的法案
但是說真的,性侵兒童不一定用那玩意
用手指或其他東西的性侵案也是很多,像10幾年前的竹竿性侵女童案
有時候用別的東西反而更恐怖
所以還是把梅根&潔西卡法案通過比較實際

公佈性侵累犯資料跟性侵14歲以下孩童,就重判最少25年徒刑
而且沒有認罪協商的空間,也不能假釋、交保等等

老實說,對這種能做出人神共憤的人渣幹嘛還要考慮他們的人權
南韓要立法的時候台灣就討論過了,
根據【專家】分析化學去逝並不會嚇阻再犯率,

是否會累犯不容易透過訪談作確認,
心理輔導成效有限,一般都是屬於被慫恿的輪暴犯,
強暴的刑期過長,有可能會演變殺人,
因為一般人不會去強暴;強暴犯不會在容易被發現的地方發現,
所以台灣要做的就是照片&電子腳鐐&強暴第二次直接槍斃。
綠手指
凸一.一凸 wrote:
南韓通過性侵兒童化學去勢...(恕刪)


我認為應該物理去勢

化學傷身體

天然噎卡好
2011年9月20日全球同步上市
重大刑案一律槍斃不是比較好嗎?節能減碳救地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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