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被一個無照的左轉機車撞到我機車的左側,
她自己跌倒骨折,我連機車都沒摔倒
對方5~60歲的歐巴桑,希望我賠償她3600元
我直行,她停在路中間黃色網格內要左轉
堅持自行送醫,不報警,因為她沒駕照
想要和我私下和解。
不知各位大大有何高見?
我還陪伴她去醫院掛急診,照X光
歐巴桑左手手挽骨折、右手肩膀也有骨折
前天晚上8點半搞到11點
事發當天有打電話到警局備案了
約好隔天下午6點做筆錄,昨天跟里長陪同去派出所
和對方溝通,都已經都有告知警察與里長事發經過。
警察與里長的意思是看我們要不要私下和解
和解的話~一定是白紙黑字寫清楚
h.j.chieh wrote:
前幾天被一個無照的左...(恕刪)
前幾天確實有看到一則一樣撞人的受傷、被撞的沒事,結果被撞的人反而要判賠錢的新聞。
不過那則新聞的重點是被撞的人,被撞了之後看看沒事,結果自己就走了,這樣就有事了~~
另外你說已經前幾天了??你們大概真的沒報警吧,這樣隔這麼多天,她會不會改口說是你撞到她阿,畢竟當初沒報警處理,現在只能各說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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