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是沒有助學貸款生活費的~ 雖然我有低收入戶 但是 本想說 因該生活有低收生活津貼 還可以過得去 但是上大學剛開始第一個學期就發覺 撐不下去...因為住在宿舍 即使宿舍不用錢但是 生活費真的太...所以打算下學期貸款生活費不過之前我有詢問過 學貸生活費必須要"縣市政府"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 但是我手上只有 鄉公所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請問一下 再去申請縣政府核發的低收入戶 需要重新辦理 低收入戶嗎??為什麼 鄉鎮公所與縣市政府核發的 不同呀?
窮酸者 wrote:所以 這兩種低收入戶...(恕刪) 嗯...不曉得貴校有沒有清寒學生優先打工我有同學,中午在餐廳打工(這似乎是學校提供的),晚上在吃飯一條街打工至少吃飯無虞,還能存一點小錢相關訊息...去找學務處的教官或者私下去導師研究室(Email也可以)應該都有希望有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