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想想說在資訊月的時候搞點促銷活動,購買本公司電子商務軟體就送3個月到一年的網路費。
簡單的說客戶購買軟體之後,可以選擇不同的贈品,如果是選擇網路,就由合作的公司去幫客戶裝機,費用由我們付,只是因為可能會有北部、中部、南部的客戶,因此想暸借到時候要向誰下單、跟誰連絡、錢付給誰,在簡單不過的事。
結果第一家聯絡台灣電訊,轉了半天轉給一位業務,要求我們一次要買斷一定的數量,換了亞太就更絕了,直接回絕,因為他們有資訊部門,所以不能跟我們合作。
挖哩勒~ 我花錢買東西送客戶,只是在廣告上打上贈品的名稱,這樣會讓你們很丟臉嗎?

以前送 XBox、送隨身碟、送數位相機...也沒有一家那麼跩,甚至還主動降價
請問這裡有比較【小】的固網業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