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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0 0: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

mikewo wrote:
上星期在新竹市公道五...(恕刪)


不如直接po主人照片比較快

Handerson.my life~ http://blog.roodo.com/handerson/

mikewo wrote:
上星期在新竹市公道五...(恕刪)


為什麼不交給警察??
你按回報了嗎?

mikewo wrote:
上星期在新竹市公道五...(恕刪)


這時後又想起逆大了 ...

請參考01典範

麻煩一下各位 , 跑題 文不對題 或是哭哭啼啼.. 都還有個限度不是? 明明打的是麻將在那同花鐵支的喊什麼
顧及失主的隱私,就不PO照片,當然也希望這些照片只是失主的備份.
就怕只是唯 一的一份. 小孩出生到滿月的照片是無法取代的.

相信如失主10個朋友中能有一個看到的機率,應該效率會比警察快.

如果真的找不到,還是會交給警察.
我也認為直接交給警察最快了
不過要他肯花時間去查
不然石沉大海也是非常有可能

mikewo wrote:
上星期在新竹市公道五...(恕刪)

怎不PO裡面的照片...這樣找比較快
先將失主的照片貼上來(可以清楚讓人認出來)
再將隨身碟交予拾獲之當地派出所
也要將派出所名稱貼出來

但若內有個人隱私的照片, 最好暫時放你那裏, 我不信任警察.
用名字在谷歌或臉書上查一下,說不定有....
都有名字了~警察去查一下就知道住哪

效率應該比你PO上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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