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daniel wrote:感覺這招好猛 掐住...(恕刪) 其實這是有社會環境的支持的~首先由巴菲特先發難(由此可見別人的富人可不是像台灣很多富豪一樣為富不仁)摘錄一下(自由):巴菲特強力指出美國稅負制度的不公平之處,他說,超級富豪以錢賺錢所負擔的稅率比他還低,靠工作所得賺錢的人稅負卻比他高得多。去年美國財政收入有八十%來自個人所得稅與工資稅,富人的所得稅僅十五%且幾乎沒有繳工資稅,勞工階級卻要負擔十五到二十五%的所得稅與沉重的工資稅。(雖然說被質疑替歐巴馬背書,有政治考量)由此可以知道....至少人家富人是願意加稅來幫助國家財政的不像台灣的富人....
美國的法令與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相衝突, 聽誰的.....銀行要做生意, 又要符合兩國的法令要求...根本無法解套這種情況, 不政府出面處理, 要誰處理?要是你能想出可以讓三方解套的方法, 政府跟銀行應該會很高興請你當顧問的foxdaniel wrote:不懂的是 台灣銀行業者幹麻反應這麼激烈呢?還要主管單位跟美國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