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握手禮節中,第一、雙方須基於自然意願握手,不能強求對方。第二、握手原則上女士、長輩及大人物應先伸手以視友善,另外一方才可伸手互握。第三、握手時,雙方距離應約一至二步,再伸出右手,以免太靠近造成對方壓迫。第四、握手皆以右手,四指併攏,拇指張開與對方相握。第五、握手之輕重,可依彼此情感親疏而定,不宜過猛。第六、為表示親切,握手時可上下微搖,時間不宜太久。第七、千萬不要為了表示自己的熱情,而用雙手環握對方,如此會讓對方認為你試圖掌控及侵犯之意。三~七 隨便看看,但是很肯定的,先伸出手的應該是女性或長輩晚輩不宜先伸出手
其實我主要還是建議一下樓主。您發文的時候可以加注一下你的標點符號(是問號還是句號…等等)最重要的是要表達清楚你想要說什麼。有點不太了解你的意思。不過對於neep的發言+1的啦。我到歐洲的時候不流行握手。習慣貼臉…呵呵…這句是來亂的啦~~~~
ninkimono wrote:我的輩份較小.對方比較大~...我可以伸出手跟它握手.會被人認為沒有禮貌的傢伙 把對方(長輩)形容成它那我想一定會被對方(長輩)認為是個沒有禮貌的人物.PS:不光是標點符號,字也麻煩稍稍的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