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的確這樣就能過日子了。問題是:然後呢?如果沒有無限的欲望,那你明天要做什麼?在下有一句個人的名言:「『知足常樂、隨遇而安』,說穿了其實和『得過且過、苟且偷安』沒什麼兩樣」。如果覺得「擁有太多」是件可恥的事,你可以先想辦法擁有以後,再把擁有的事物免費送人。即使這樣,也好過一開始就放棄追求。限縮欲望,許多時候只是弱者自我安慰的手段罷了。就跟「印度種姓制度」和「輪迴觀念」一樣。~~~~~~~~~~~~~~接觸一個思想之後,應該試著尋求反論來加以詰辯。節制與欲望、節制與過度節制、欲望與過度欲望,反覆辯證得出的結果,才能「暫時信任地」、拿來作為自己內在工具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