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東森集團濫用媒體優勢惡性報導
之前一直無法體會藝人或公眾人物他們對八掛新聞是如何的痛恨,但是當這樣的事件發生在一個平凡的市井小民時(Me),這才深深地體會,一個不實的新聞或報導對別人的殺傷力到底有多大。
連結過去的館內公告是小弟寫的,也是小弟在面對這特殊情況唯一所能幫家裡所做的反撀,在事件發生三四天之後的現在,雖然很想放下,但總是得不斷地面對自己另一個聲音...我不甘心被欺負,因此今天才決定在01舒發自己的想法並希望能聽聽各位的意見。
我是今年農曆年前才結束八年在高雄工作的生活而搬回家裡,因為原工作沒變所以仍然沒辦法全心幫家裡的事業,而這不到一年的時間,雖然對館內仍了解不夠多,但卻看到了人性現實而醜陋的一面,好像壞人永遠佔上風,好人注定要受欺負,狀況太多,還真的是一言難盡。
但上星期這個事件卻讓我面臨極度兩難的抉擇,是該對自己認為的不公道、不合理進行反擊,還是該忘了這件事繼續過我的日子?
回想上星期四晚上,當親戚朋友在東森新聞上面看到這篇不實的指控與報導時,第一時間就打電話來關心,當下因為沒看到新聞所以也沒當一回事,但是當隔天在東森的電子新聞稿上竟然大剌剌的打出惡意影射與指控的新聞標題,那種氣憤的感覺只能用腦充血來形容,當下立刻請家人去電抗議並貼出公告,但..然後呢?三四天了一句道歉或表示歉意的電話都沒有,反倒是館內業務必須不斷地面對學校與客戶方面的『關心』與質疑。
做錯了不需要道歉嗎?是仗著自己財大氣粗還是抓準了我們就是會摸摸鼻子『算了』呢?還是一切法院見?一個字『告』對未來是禍是福?我很怕去幫家人做這決定,雖然我很想....
前幾天大學同學透過管道曾和該記者聯絡上,他僅表示願意當面解釋並說『這是認知上的問題』,我不想針對記者,因為這報導不僅僅是電子稿而已,就連東森新聞的電視報導也是以相同的斗大標題刻意攻擊,要告,我一定要告後面的藏鏡人,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現在的心情也許稍微平靜了下來,但一想到卻又是氣憤不已,請問,我該怎麼做呢?要告嗎?而對於這樣的一個告訴我們會有勝算嗎?而就算告贏了...又能怎樣?若花幾年的訴訟時間只為了出這一口氣,值得嗎?
應該會有你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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