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轉寄新的詐騙手法<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2011-09-15 18:49 發佈

jrkitai wrote: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恕刪)



L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可口奶酥 wrote:
L...(恕刪)

A
G
jrkitai wrote: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恕刪)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jrkitai wrote: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恕刪)


g
這事件在第一時間..除了異議外..不能提出 反控-詐欺..迫使主事人現形嗎 ?

或者 以詐欺罪行 報警 嗎?

記者先生小姐~ 這個詐騙手法 可以上報上新聞啦~

可口奶酥 wrote:
L...(恕刪)



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
A...(恕刪)



飛天又遁地 wrote:
G...(恕刪)


連線成功!!好久沒看到了


水滸108好漢 wrote:
g...(恕刪)

你這小g慢了一步...

dwc2009 wrote:
記者先生小姐~ 這個詐騙手法 可以上報上新聞啦~.....(恕刪)


已經上新聞了,
nownews 謠言追追追 有進行追蹤,
整個事件大部份是真的,
元誠這家資產管理公司也存在,
不過是合法的,
也出面澄清,
要提告散播謠言的當事者。

原文的作者應該是假冒的,
目前作者身份不可考。
這個手法很不明智,基本上你必須偽造假的債權證明,例如本票等等
然後還要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至少也要留資料在法院
可是只要收到的人提出異議,再來就得按照正常訴訟程序處理
那基本上去申請的人一定跑不掉,最少一條偽造文書

風險那麼高只騙5萬多,有點瞎就是了

tungyen1397 wrote:
這個手法很不明智,基本上你必須偽造假的債權證明,例如本票等等
然後還要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至少也要留資料在法院
可是只要收到的人提出異議,再來就得按照正常訴訟程序處理
那基本上去申請的人一定跑不掉,最少一條偽造文書

風險那麼高只騙5萬多,有點瞎就是了


所言甚是~ 我就覺得這主事者的代價也太高了~ 完全暴露在法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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