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相信目擊者的證詞目擊車禍的邱錦芳表示,陳男喝不到兩瓶啤酒要離開,看到馬路上沒車,要走到對面時,忽然被車撞到,發出巨大聲響,「車速至少七十公里以上,連停下來都沒有!」(新聞標題:撞死人 簡肇棟肇逃)chun000 wrote:如果你開車撞了3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