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內容多處和別人相同,被取消副教授資格,是誤植或抄襲?

 
誤植或抄襲的分界在哪裡呢?
-------------------------------------------
「鋼琴王子」陳冠宇去年十月被檢舉,指稱他的副教授升等論文抄襲昔日搭檔、北市教育大學音樂系主任歐玲如的論文。日前教育部學審會審查結果出爐,認定陳冠宇的「詮釋報告」有「誤植」及「未適當引註出處」,因此撤銷他的副教授資格,且一年內不得提升等。
2011-09-10 12:37 發佈

INNOCE wrote:
 誤植或抄襲的分界在...(恕刪)


天下文章一大抄,論文很多所有都是抄襲不是原創。

但是哪有這麼多的原創?所以只要註明引用來源都算合於規定.
很重要嗎?

INNOCE wrote:
 誤植或抄襲的分界在...(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只要引用沒加以註明就是抄襲
您沒看過論文後一堆參考文獻跟書目嘛?那就是光明正大說我有宣告參考這些所以不算抄襲!

Mr.Meou wrote:
只要引用沒加以註明就...(恕刪)


如此說來,"未適當引註出處"就是抄襲了.
嗯嗯..
論文 citations 的定義是很明確的
就新聞報導內容來看 陳這篇是百分百的抄襲
基本上如果是學位論文 那應該學位也該被拿掉 且還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
但就教育部的處置方式來看 顯然有手下留情了

tsushi wrote:
論文 citatio...(恕刪)


很遺憾!這是個人治重於法治的國家,

如果政府帶頭不守法,那麼制定再多的法令都枉然.

有錢有勢就判生,沒錢沒勢就判死!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台灣現實世界的運作法則,
Welcome to Taiwan!

12兩烘乾老橘皮 wrote:
很遺憾!這是個人治重...(恕刪)


+1
學術問題應該用最嚴格的標準來處理!
凡抄襲學術著作者,應該在學術界永遠除名!

不曉得本案當事人,以後還有啥臉站在講台上授課?

師道之不存,久矣!
悲夫!!!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