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帶真不靈光!!
6.是否要在一年內走完368個鄉鎮?
凡於活動期間,2011年1月22日~2011年12月31日止,
⋯⋯ 集滿所有鄉鎮(共368顆章)紀念戳章者,將護照正本掛號即回抽獎地址。(未蓋滿者請勿寄來)
活動截止後,所有護照皆會寄回給本人。
將由交通部觀光局頒發紀念獎狀一紙,及相關紀念品。
12月31日後,章戳等相關物件不會回收,仍鼓勵大眾走訪台灣美麗的角落,
關懷每一個鄉鎮與土地,歡迎持續帶著微笑護照旅行。
PS我的問題是368顆章紀念戳章要蓋在那裡呢!!<<這個我不懂!!~應該有太本的可以蓋!!
有人有在蓋這個嗎!!可以幫我解答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