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找的工作、電腦公司、悲傷的回憶

  2年前,剛從高職畢業,準備升上科大念資管系,一份青春熱情的我,
渴望找到一份有興趣的工作,終於在投遞履歷與面試通知間三個月,
以前學習的基礎下找到了一份從事電腦相關維修的工作。

  2009年7月那時候體重也才174公分80公斤,體會到面對技術困難但面對人更難的困境,
沒有冷氣的環境,二十幾台筆電很悶,微糖飲料一天四五杯在灌,時常被客戶打槍,
同事工作不友善..踢箱子,八月遇上八八風災,爆量的維修不足的人手,與正職工程師搭配才兩個人,
但是我撐下來了,度過了適應期,不過年底前已經胖到90公斤。

  2010年,修正了溝通的技巧,溝通才是我最大的收穫,但是正職已經換了第三位,
年中換第四位,年底換第五位…真的很誇張。

  花了許久的時間觀察,這跟老闆娘的相處不合有關,很多人都受不了就離開了…

  我絕對是工作狂,為了客戶把資料救出來,加班至11點都還在工作,
老闆開車在我們去吃宵夜,我的喜慣把工作告一段落才會離開,
體力身心都疲憊不堪,課業上自然直直落,眼睛瞇一下就會直接睡著,早上很難爬的起來,
晚到一分鐘十塊便從你的薪水飛了,一個月一兩千塊在飛,一個月不到一萬,三節禮金不是都有,
勞健保沒有,…這樣待遇對嗎?

  2011年3月終於大爆發,另外一位同事明確提出離職,公司一直慰留不找新人,
案件上越來越混亂,或許正一切與我無關,老闆與老闆娘吵架,吵架中...
竟然叫我們兩個人不要再來上班,中午休息時刻我便打包回家了..頭一次徹底失望,
很傷心很傷心的在哭泣,道歉的來電與簡訊,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下午時老闆直接登門道歉,我沒辦法接受,在另一位同事的勸說下
,同意完成交接離開,回到公司在圓桌上談心事,老闆娘開始把以前的事情挖出來談,
試圖挽回,結果卻是一個謊言,二次傷害後我不再發言…緣分已消失殆盡…
  
  今年4月初終於找到新人交接,離職申請單卻寫說,
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任職相關性質之工作,我覺得不可思議,三度重傷,
難道六個月我要啃老吧?六個月沒有任何補助這非常的不合理,威脅不怕告,
那時我傷心的想要放棄了我的學業,離職前頂多任職改成從事,意義上差不多,
無理的條款合理嗎?


我真的不知道該感謝還是怨恨,兩年前帶著熱血前進,如今傷成這副德性..

那時如果真的無路可走,可能要放棄學業…很不甘心就這樣

現在我已經找到新的工作了,但是陰影依舊存在著!

9/3 增 感恩!
  感謝大家的鼓勵!以前的確是工讀生,將近兩年的青春歲月..
如果「新公司」覺得我不行,我就去休學當兵吧!現在我到某企業IT部門工作
另外一位同事進入了以軟體服務為主的資訊集團,過得不錯。

現在這份工作不再是以維修為營利,生產製造沙拉油和飼料
很不錯,該有的制度福利一樣不缺,我在內部資訊部門工作
前公司接我位置的人說,他們這個月十號發薪水,碰到禮拜六剛好休假
所以延到中秋節過後..以前公司規定就是這樣子! ..
2011-09-03 1:31 發佈

itsuka9593 wrote:
現在我已經找到新的工作了,但是陰影依舊存在著!


面向陽光

陰影就在你背後
流星劃過

itsuka9593 wrote:
  2年前,剛從高職...(恕刪)

離職後6個月不能做相同性質工作......這點參考一下就好
畢竟妳不是正職工作不用想這多..
"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從事相關性質工作"

這之前新聞有報導過此類合約..

當時是按摩業的糾紛

經過勞委會審視此規定為"無效"!!

安心吧..
以及這種競業條款之前有在這裡看到有人說
如果公司要你簽這種競爭條款
公司實質要給你補償,像是有加薪或者簽約金之類的
你前公司肯定是沒有這種東西
基本上不用怕他告
但我也不是很肯定,畢竟我也是從這裡看來的
還是要找對勞工法律熟悉的人比較好
但你只是工讀
基本上我覺得根本就不用鳥他
而且你們公司都自身難保了
他有時間理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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