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頭版是一位15歲的人,搶劫了一個路人,被現行犯逮捕,警察調查出,
是這位15歲男孩的小baby缺食物錢,所以才動歪腦筋,做了犯法的事,
跟他發生關係的一個21歲的成年人,為了一時的性慾,造成這要命的結果,
就讓才15歲就被銬上警局,值得嗎!!!
相差6歲,思想要成熟,犯法的事情不要做,
跟16歲以下發生性行為,是有罰則的,
網友們,你們有多少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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