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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當殺人魔福利超優的(0906 updated:警察父以100萬與死者家屬達成民事和解)

宜蘭15歲成魔 少年殺人姦屍
檢方昨將少年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15年徒刑,姦屍涉污辱屍體罪另由少年法庭審理..
算一算關不到10年
對吧

補充: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75條(已刪除  )
第81條 少年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七年後,有期徒刑逾執行期三分之一後,得予假釋。
oldchang1205 wrote:
根據目前全世界較先進的民主國家法律, 未成年者 也不能判死刑.....(恕刪)

日本算不算先進的民主國家?
少年兇手福田孝行殺害了一對母女,甚至姦屍子,儘管人權律師大聲疾呼槍下留人,但日本輿論卻強烈支持被害人家屬,經過纏訟9年,少年終於被判死刑,這是日本第一個未滿18歲判死刑的案例。

bvmbmb wrote:
有誰查得到94那一年...(恕刪)

沒修法前也是判得很輕
參考:警局長吳振吉之女命案/兇嫌11歲殺人 不罰 最重交付感化教育3年
2002/08/08 03:18
============0906==========
父親是警察(南投縣某分局交通佐理員)的十九歲大一(南台科技大學)男學生簡佑豪,以磚頭砸死國中三年級的陳姓少女....
簡父在兒子羈押期間以一百萬元與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希,望能替兒子爭取生機
想以民事和解來作為強姦殺人減免罪責的理由,
父子都一樣不要臉


2011-08-31 9:07 發佈

noelle wrote:
宜蘭15歲成魔 少年...(恕刪)


早上有看到這新聞
當我看到15年時..............
天啊
我沒有看錯吧
先殺受姦
居然才判15年
台灣到底是怎麼了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有些時候 真的很矛盾

在台灣,殺人不用償命還有人權團體給妳靠

家屬情何以堪,想到就挺悲哀的。

但又看看其他國家,非洲、大陸、中東等等

他們的命更是不值錢,法律下保障的都是"超級有錢人"

死的傷的扛罪的都是他們認為貧賤的人...

相較之下,台灣好多了..

但是

今日我生命即將受到傷害時

與其被殺,我會先下手殺了對方

事後怎樣再說吧,鬼島的判決,誰勝沒負聽天命

只知道、當一個弱勢的死人,絕對輸。


我是一隻大毛驢 wrote:
早上有看到這新聞當我...(恕刪)


他未成年....所以輕~
noelle wrote:
宜蘭15歲成魔 少年...(恕刪)


犯罪天堂囉

在表現良好減刑幾年 很快就出來當人渣了
雖然未成年,但都敢犯下殺人重罪了,應該要視同成年犯看待!法條早該修了!

noelle wrote:
宜蘭15歲成魔 少年...(恕刪)


你標題下的不好

你應該要下

在台灣當殺人魔要趁早...福利才會好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noelle wrote:
宜蘭15歲成魔 少年...(恕刪)


報載被判十五年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我覺得情節重大、喪盡天良、無冤無仇又極盡變態、嚴重悖離社會道德價值觀的殺人犯,管他幾歲都應該判死刑...
因為這種人已經不是人了,是永遠不會悔改的惡魔禽獸!
依照刑法, 未滿18歲 除了殺直系血親, 不得判死刑...

根據目前全世界較先進的民主國家法律, 未成年者 也不能判死刑...

這樣憑什麼說在台灣當殺人魔優?

看來樓主和鄉民們的記憶力有點衰退, 可能要吃點中藥補一補了,

歐洲殺人魔才落網沒多久, 歐洲的福利才叫優,...

殺人不用判死刑就罷了, 住的套房比台灣絕大多數學生和上班族租的地方都好...

又有一堆福利....比起來, 台灣殺人魔 一點福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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