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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下月起 小孩跑跳 擾鄰可罰

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噪音公寓大廈管理規約」範本增修條文,其中明訂「跑跳、搬動重物等可能影響他人安寧」面臨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款;卻引起部分家長抱怨與不滿,因為小家庭若有嬰幼兒學走路跌跌撞撞,總會發出聲音,一旦鄰居抱怨,奶粉錢就得去繳罰款,環保署表示理解家長苦衷,將再檢討。


還是把小孩管好吧~~
2011-08-31 7: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小孩

hwsbetty wrote:
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恕刪)


拿出當爸媽的智慧,很多方法都可以有效減少小嬰孩跑跳的聲音,例如舖什麼地毯或腳踏墊之類~

最恐怖的聲音是小朋友都上國小國中了,還在半夜蹦蹦跳跳的,有時住樓下的剛好心情在不好時,聽了真的很想殺人,這法條很好啊~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hwsbetty wrote:
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恕刪)


父母不管,國家督促父母管,立意良善~~支持~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hwsbetty wrote:
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恕刪)


贊成....

希望能加入公共場所白目行為也該受罰!
公共場所吵鬧 + 1


也可開罰, 最好罰1800-3600.

hwsbetty wrote:
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恕刪)


有多少法律是形同虛設
還是把小孩管好吧~~?????????????????????????????????/

yes,,早就該罰了,,小孩不懂,,父母白痴,,
公共場合白目應該也要罰...

要不然一堆寵小孩的白目父母= =
立意不錯
但就投訴家長所述
嬰幼兒問題不應該納入
我想自己養過小孩的都知道,幼兒情緒非大人可控制。
還有所謂精神耗弱者、上大夜班者這些特殊人士,
對聲響特別敏感,縱使未達噪音取締標準,仍然認為是影響到個人,
而頻頻提告,對這樣的事,如何拿捏?又如何處置?



ps︰不想影響別人又不想被別人影響,只有住獨棟屋含周圍院子,但買不起

wanga wrote:
立意不錯
但就投訴家...(恕刪)


應要有個客觀的判定「噪音會擾民」依據才適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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