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火車站的月台上等車, 我坐在長椅上一邊等車一邊吃可樂果吃完之後, 習慣性的就把包裝袋裡的碎屑倒進嘴巴裡吃光光結果頭抬起來的時候不小心撞到旁邊等車的大叔向他道歉的時候, 眼角餘光不小心接收到他不屑的眼光難道為了不浪費食物, 把零食的屑屑倒進嘴裡吃光光, 是一種貪吃的表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