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日前在辦離校時出了車禍不小心把腿撞斷了根據兵役課的說法要我拿診斷證明過去等一年後,看複驗的結果才決定要不要去當兵不過小弟已經老大不小了我實在不想等這一年請問板上的先賢我可以不去聲請這樣的緩徵直接等兵單下來看情況再提出證明嗎??我實在不想等這一年這樣會不會到營裡被"特別""照顧"希望不會~ps.我之前已經體檢過 是甲等